安防之家讯:(一) 镉镍蓄电池组正常应以浮充电方式运行,高倍率镉镍蓄电池浮充电压值宜取(1.36~1.39)V×N,均衡充电宜取(1.47~1.48)V×N;中倍率镉镍蓄电池浮充电压值宜取(1.42~1.45)V×N,均衡充电宜取(1.52~1.55)V×N,浮充电流值宜取(2~5)mA×Ah。
(二) 镉镍蓄电池组在运行中,主要监视蓄电池组端电压值、浮充电流值,每只单体蓄电池的电压值、电解液液面的高度、电解液的密度、电解液的温度、壳体是否有爬碱、运行环境温度是否超过允许范围等。无论在何种运行方式下,电解液的温度都不得超过35℃。
(三) 镉镍蓄电池组的充电
1. 正常充电
用I5恒流值对镉镍蓄电池组进行充电,当端电压逐渐上升到规定值的上限且稳定时,蓄电池的容量已经充满,一般需要(5~7)h。
2. 快速充电
用2.5 I5恒流对镉镍蓄电池组充电2h。
3. 浮充电
在正常运行中,按浮充电压值和浮充电流值进行充电。
4. 无论在何种充电方式下运行,电解液的温度都不应超过35℃。
(四) 镉镍蓄电池组的放电
1. 正常放电
用I5恒流连续放电,当蓄电池组的端电压下降到1V×N,或其中任一只单体电池电压下降到0.9V时,停止放电。放电时间若大于5h,说明该蓄电池组具有额定容量。
2. 事故放电
当交流电源中断,直流负荷由镉镍蓄电池组供电。若供电时间较长,蓄电池组端电压下降到1.1 V×N时,应自动或手动切断镉镍蓄电池组的供电,以免因过放电使蓄电池组容量亏损过大,对恢复供电造成困难。
3. 核对性放电
(1) 一组镉镍蓄电池组的放电
全站(厂)仅有一组蓄电池时,不能退出运行,也不能进行全核对性放电,只允许用I5电流放出其额定容量的50℅。在放电过程中,每隔0.5h记录一次蓄电池端电压值,若蓄电池组端电压下降到1.17 V×N时,应停止放电。并及时用I5电流充电。反复2~3次,蓄电池组的容量可以得到恢复。
若有备用蓄电池组替换时,该组镉镍蓄电池可进行全核对性放电。
(2) 两组镉镍蓄电池组的核对性放电
全站(厂)若具有两组蓄电池时,则一组运行,另一组断开负荷进行全核对性放电。放电用I5恒流,终止端电压为1.1 V×N,在放电过程中,每隔0.5h记录一次蓄电池组端电压值。每隔1h测量一次每个蓄电池的电压值。若放充三次均达不到蓄电池额定容量的80℅以上,则应安排更换。
(3) 镉镍蓄电池组的核对性放电周期
运行中的镉镍蓄电池组,每年宜进行一次全核对性放电。
(五)镉镍蓄电池的液面高度应保持在中线,当液面偏低时,应注入纯蒸馏水,使整组蓄电池液面保持一致。每三年应更换一次电解液。
(六) 当镉镍蓄电池“爬碱”时,应及时将蓄电池壳体上的“爬碱”擦干净,或者更换为不会产生爬碱的新型大壳体镉镍蓄电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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